我市推行物业服务收支公示制度 日前,市住建委发出《关于建立物业服务项目收支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在每年3月底前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收支情况,以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行为,营造公开透明的行业环境,保障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知情权、监督权。
据了解,《通知》规定,实行物业服务项目收支年公示制度,各物业服务企业结合物业服务项目实际情况,于每年3月底前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收支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业主提出质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答复、解释;对实行物业服务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项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配合;公布资料(报告及照片)收录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工作档案中备查,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将公示情况报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通知》要求,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考核监管,把公示制度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评先树优、信用考评的重要依据。每年4月10日前,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辖区内各物业服务项目公示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公示的内容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换。此举在我市尚属,旨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化解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建立质价相符、合理透明、健康规范的市场秩序,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旨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化解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建立质价相符、合理透明、健康规范的市场秩序,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