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起个体户、自由职业者也能缴公积金了!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额下月调整、租房提取公积金限额将提高
近日,东营市印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在东营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从本月30日起,能根据相关规定开始缴存、使用公积金了。《试行办法》还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的基数、缴存额上下限以及如何使用进行了明确。此外,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了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额调整、公积金提取限额提高的通知。
本刊记者 云重
6月30日起个体户、自由职业者也能缴公积金了
哪些人能自己交公积金
《试行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必须是具有东营市户籍或取得东营市居住证,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东营市社保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办理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是指不与任何单位或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独立从事某种职业,以自己的成果或掌握的技能技术,采取转让或提供服务的方式获取稳定收入的人员。
公积金中心如何管理
《试行办法》规定,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为本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设立托管专户,并在专户下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实行集中管理。
东营市公积金中心应委托一家归集受托银行对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代扣代缴。
需准备哪些材料
《试行办法》规定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手续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原件、连续正常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等。
东营市公积金中心受理相关材料后,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另外,《试行办法》规定,职工从原单位离职后符合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规定的,可选择自主缴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开户缴存后又与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由单位代扣代缴,不再适用《试行办法》。
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公积金缴存
《试行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且不得低于东营市统计局公布的当年职工月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24%,不得低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