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套房子,交完租金后才知道房东不是房主而是租房人,幸好滨北分局景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及时帮我追回租金,才避免了损失,希望通过贵刊向他们表示真诚感谢。”8月10日上午,垦利某单位的朱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希望通过报纸表达一下自己对景安派出所的感谢之情。
记者了解到,朱先生老家在山东菏泽市,来到东营上班后,8月初在垦利租了一套房子,不料交租金不几日“真房东”便上门收房,这时,朱先生才恍然大悟,原来租给自己房子的并不是房主,而是以前的租户,因为租期临近,“二房东”竟然转租给自己后拿租金走人,而房主对此却一概不知。
“我老家不是东营的,本来就人生地不熟,不料又遇到这种事情,因为自己找不到‘二房东’,我就向滨北分局景安派出所报警,民警接警后,及时跟我了解了详细情况,用了三天时间终于把我的房租追了回来,在民警的细心调解下,三方均已协调好,租房问题也解决了。”朱先生表示,“作为一个外地人,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得到东营民警的热心帮助特别感动,想通过报纸向他们表示感谢,我还专门找人做了一面锦旗,正要给他们送过去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对此,提醒广大租房者:租房时一定要检查好租赁房的房产证、房东身份证等有效资料,并签订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事先咨询好房屋租赁情况后再交房租,必要情况下,好有第三方证明人在场,以免上当受骗,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