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中心城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各地产商开发建设商品住房,原则上要配建5%的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配建,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住宅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按照规定比例搭配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按照办法要求,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商品住房项目中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以内,具体配建比例及配建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数量和规模,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保障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该办法的出台对加快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效解决城市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了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