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楼市独家视角

东营版房产调控新政出台:新房取证3年后才可交易

时间:2017-11-05 21:14:43      字号:T|T 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
姓 名: *    性 别: 男   
电 话: *     备 注:
核心提示: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59号)精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事项...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提高住房租赁机构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赁企业协同发展的格局,满足不断增长的住房租赁需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充分发挥相关中介机构作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促进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交易。落实有关优惠措施,鼓励个人依法自行出租或者委托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物业企业依法出租符合安全要求、满足基本使用功能的自有住房。(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鼓励住房租赁消费

  制定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政策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赁住房解决居住需求。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与当地居民子女接受同等义务教育。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适时调整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落实出租住房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按照“一房一价、一套一标”的原则到物价部门备案,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土地抵押)权登记的商品房,不得再进行网签及备案。

  严格贯彻商品房价格备案和明码标价制度

  落实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严格实行商品房明码标价管理,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合理定价。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须按照“一房一价、一套一标”的原则到物价部门备案,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备案销售价格的,须按规定重新报备销售价格并明码标价予以公示。(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加强商品房网签合同管理

  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土地抵押)权登记的商品房,不得再进行网签及备案。对已具备办理产权登记条件的房屋,不得办理网签合同撤销。对因面积错误、单价有误等情形需要作废或重新开具发票的,根据实际情况严格管理。通过多措并举,严防一房多卖、炒作期房、偷逃税款。(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加强商品房建设资金监管

  落实商品房低资本金监管制度,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低资本金比例为25%。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在建工程抵押(土地抵押)取得资金的监管,确保贷款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购房款优先用于项目建设,降低项目风险,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行、东营银监分局)

  科学编制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空闲住宅用地量较大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要适度减少住宅用地供应规模或暂停供应

  加强住宅用地供应管理

  科学编制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合理控制土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落实具体地块,灵活组合不同用途和面积地块,明确上市时间,定期分批推出,实现稳定均衡供应用地。落实住宅用地供应与商品住房库存状况挂钩机制,积极盘活空闲住宅用地,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商品住房库存较多、去化周期较长、空闲住宅用地量较大的县区和市属开发区要适度减少住宅用地供应规模或暂停供应。及时公开土地供应信息和征地批准文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

  房地产开发商遵守以下规定才能做大做强

  严格房地产开发准入退出管理

  严格依法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完善专家审查和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审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业绩、违法违规行为、资金状况、技术人员等情况的审查,严格市场准入。对不再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项目开发水平低、配套设施不完善、业主投诉多、社会形象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吊销资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

  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制度

  研究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将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单位,引导、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守法经营,促进房地产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行、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加强二手房交易监管

  规范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网签合同应设置二维码标识,税务、金融等部门通过二维码核验,实现贷款审核发放、税收征缴与网签备案合同相关联,防止交易欺诈、骗取贷款、偷逃税款。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房屋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对二手房与一手房实行统一的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范围,坚决防止二手房市场失控。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规范经纪服务行为,严禁中介机构非法管理二手房交易资金。(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行、东营银监分局)

【责任编辑:sysmanager】 Tags: 东营 房地产调控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的“资讯”所有资料及图表仅供参考使用,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刊载这些文档不视为此楼盘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达到可以销售的标准,且不构成对任何楼盘的购买的邀约或意图。参阅本网站上所刊的文档的人士,应被视为已确认得悉上述立场。购房者依据本网站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图表进行房屋交易做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资料及图表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忽。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所有信息以开发商提供为准!

更多>>
  • 热点楼盘
  • 最新开盘
楼盘

楼盘名称 开盘价 位置 开盘时间
东营理想之城郁金 9000 新区 11-30
金基御景豪庭 9700 东城 11-30
东营吾悦广场 9500 新区 06-26
海通碧仙湖畔 9500 东城 11-30
海通学府壹号 10000 东城 05-09
海通御墅蓝湾︱洋 8000 东城 11-26
恒大黄河生态城 起价7500 开发区 02-29
凌上新街坊 11000 东城 11-30
万达蘭园 8000 东城 11-30
广饶乐安大院 一房一价 广饶县 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