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自5月10日我市开展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以来,已确定11家药店售卖婴幼儿配方乳粉。
按照《关于进—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管理工作和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我市各药店可自愿申请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中,广饶县2家,东营好药师大药房有限公司、广饶广济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二连锁店;东营区5家,胜利油田康杰锦苑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东营益生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八药店、东营益生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一药店、东营益生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六药店、东营益生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十药店;垦利县1家,垦利县康弘大药店;河口区1家,东营博澜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第三药店;利津县2家,利津益民医药健康广场连锁有限公司、利津县万德福大药房。试点的药店自愿申请,而且要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诚信经营。
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的药店,应在销售场所划定专门的柜台、货架摆放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并在销售柜台、货架处显著位置设立销售专柜提示牌,提示牌大小可根据专柜空间大小而定,但应采取“绿底+白字(黑体)”式样。药店的乳粉储存应符合标签标注的储存条件,应当设立专门区域单独存放库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并与库存的药品隔离,禁止混放。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目前,我市已在全市遴选了11家药店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