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作为2014年东营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建设70处农村幸福院的任务已于12月完成,2万余名老年人在农村幸福院实现互助养老。
据悉,农村幸福院为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在农村建设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院。根据山东省下发的相关文件中,农村幸福院的建设标准为占地面积不低于2亩、建筑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设置床位不低于20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6万元。建设规模要根据建制村(社区)老年人数和村民(居民)养老需求,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此外,村委会(社区)是农村幸福院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老人的衣、食、医由其自行负担,农村幸福院不负责保障。有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街道或村(社区)集体,应承担农村幸福院老年人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等公用费用。“农村幸福院所服务老年人不设条件限制,只要想来,都可以去休息娱乐,”市民政局相关人员介绍,“相当于给老年人建立一个大本营,政府为其购买硬件服务设施,让老年人可以在一起做饭、娱乐,年轻的照顾年老的,腿脚利索的照顾行动不便的,大家互相帮助,这也为老年人提供了一个精神家园。”
今年10月,东营市将农村幸福院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区,由此进一步加快了农村幸福院建设进度。出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管理办法,建立了老年人高龄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完善了老年人社会福利政策。
2013年,东营市曾将建设80处农村幸福院列入十大民生实事,今年下达建设任务70处农村幸福院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市政府督查室实行月通报项目进度,有力推动工作开展,目前已全部完成。其中东营区12处、广饶县19处、垦利县13处、利津县18处、河口区8处,年底前全部投入运营。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探索农村幸福院的管理运营办法,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的可持续发展。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老龄化是现代社会的普遍问题,养老也成为政府关注的问题,东营建150处农村幸福院实现2万余老年人互助养老,将能更好的保障老年人的生活,促进养老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