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实施,新规对车辆购置税应税计算方式做了调整。新规中增加了以经销商提供的价格信息作为核定依据。自此,以经销商提供的价格信息作为核定计税价格有了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本月起实施,新规对车辆购置税应税计算方式做了调整。在以前的规定中,计税价格主要是根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核定的,也就是常说的指导价格,新规中增加了以经销商提供的价格信息作为核定依据。自此,以经销商提供的价格信息作为核定计税价格有了法律依据。
东营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管理分局局长印树学告诉记者,新规中,车辆购置税低计税价格作了两个方面的调整。“一方面,不仅仅是生产企业,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也纳入核定计税价格,而这些更多的是针对国外的进口车。”印树学说,按照之前的应税计算方式,对进口车辆,车价信息需要由天津、广东国税局采集,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完计税价格后下发给各地,而现在也可根据国内销售商反馈回的价格作为依据,“在这个过程中,市民能否得到优惠不好说,但至少明确了经销商提供的价格信息有了法律依据”。
另一方面,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表明的价格。“以往对于还未被列入计税价格备案的车辆,通常税务部门都会参照同类型车辆来计税。”在印树学看来,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低计税价格的车辆,以纳税人提供的购车发票作为依据,计算应纳税款时更加明了,但是,纳税人购车发票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核定该车辆的计税价格。
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新办法对车辆购置税的低计税价格核定虽然增加了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内容,但具体车辆购置税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以及经销商如何提供车辆价格信息等,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出台具体办法,新规后能否省钱,省多少,还未可知。
□新规解读:
“免税车”转让要重新申报吗?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什么情况纳税人可申请退税?
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什么情况车购税才能“打折”?
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方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买车后多少天后纳税?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本月起实施,新规中增加了以经销商提供的价格信息作为核定依据。有利于规范市场,但是对于购车不会有太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