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至今30余年的个人所得税体制,终于要启动一次大改了。而且,在新一轮财税改革的清单中,它将被安排到房地产税改革之前。
昨天,据国内媒体报道,个税改革方案在财政部内部已经完成,预计快2016年上半年可以上报,下半年会选择部分方案实施。
2015年12月初,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透露,上述方案中,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纳入个税抵扣,可能会率先启动;未来随改革进一步推进,家庭赡养老人费用、子女教育费用以及房租等,也有望陆续被纳入个税抵扣。与此同时,他还表示,个税的费用扣除额标准,即通常所说的起征点,基本不会再提高。
2011年个税起征调整后再无动静
从2005年开始,几乎每隔三年,《个人所得税法》都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修改一次,而调整个税起征点是历次修法的主要内容。目前,个税起征点已从每月800元提高至2011年确定的每月3500元。但此后四年,再无动静。
直至2015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更深层次的改革轮廓才日渐清晰。
据悉,新一轮个税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已经敲定,长期来看将分四步走,包括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终目标是以家庭为纳税单位,按照劳务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偶然所得进行分类征税,在确定合理的起征点后,对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支出进行税前抵扣。
但这套理想的“大综合”方案,目前仍困难重重。2015年12月11日,一位省级税务局所得税处人士表示,2016年可能实施的个税改革,实行“小综合”的可能性很大。不同于“大综合”的是,“小综合”仍以个人为纳税人,只是将原来的11项个人收入分类综合成若干大类,同时扩大一些税前抵扣环节,比如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房租等。
新方案包含合并部分税目等四步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这11类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此次个税改革的步就是合并部分税目。具体来说,就是先将目前这11个小类分成大类,比如将个人劳务性质的收入分为一类,其中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将财产性的收入分为一类,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后,将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分为一类。
第二步则是完善税前扣除,即在合理确定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适时增加赡养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扣除项目。
第三步则是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即在保持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夫妻联合申报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等相关支出,并在夫妻之间分摊扣除或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分别纳税。
后一步则是优化税率结构,即以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结构为基础,适度调整边际税率,合理确定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个税改革快明年上报,房租有望被纳入个税抵扣,确立至今30余年的个人所得税体制终于大改,将更加推动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