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东营资讯

2019划归开发区 东营丽景小学招生政策及学区划分出炉

时间:2019-07-09 19:08:38      字号:T|T 来源: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姓 名: *    性 别: 男   
电 话: *     备 注:
核心提示: 丽景小学于2010年8月开班,现有教学班30个,在校生1164名,在岗教职工76人...

  丽景小学于2010年8月开班,现有教学班30个,在校生1164名,在岗教职工76人。学校环境幽美,设施先进,有一支爱岗敬业的教书育人队伍,18人次获得“全国优秀教师”“ 山东省人民教师”“东营市教学能手”等市级以上光荣称号,30人次拥有区级“骨干教师”“ 教学新秀”等荣誉。

2019划归开发区 东营丽景小学招生政策及学区划分出炉

  建校以来,学校紧紧围绕“人民满意、家长放心、学生向往”的办学目标,高扬“尚和乐、博日新”的精神旗帜,打造“立言立行、竞学竞优”文化品牌;探索实施“全员自评优”“教师自主拜师”“双区办公”等教师成长路径,成立“青马学堂”,培养“德能双全”的教师队伍,形成了浓厚的“自主快乐”教风和“自主快乐”学风;以课程改革为突破口,以改变教学供给方式为重点,围绕“六个聚焦”,实践“六个重构”,不断提升课程领导力,打造“自主快乐高效”课堂,开办作业超市,创新选学习方式走班、选学习内容走班、体育专项化等课堂组织形式;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空间,开辟“奇思妙想园”“生命探究乐园”“艺术教育专区”“法制教育专区”等,使孩子们在自由感悟中快乐成长;致力于文化精致、课堂精彩、育人精心,构建了高效育人机制,加强家校育人结合,主动为家长排忧解难,开展义务课后托管服务已达七年,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学校在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全体家

  长及社会各届的支持帮助下,通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荣获了“全国德育科研工作先进实验学校” 等国家级荣誉2项,“省级规范化学校”等省级称号7项,“东营市教学示范学校”等市级称号20余项。

  “快乐享受美丽人生,自主铸就光辉前景。”我们志气昂扬,正努力向着每个孩子的“美丽人生、光辉前景”迈进。

  一、招生范围

  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郑州路以西、淮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报名时间及程序

  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为:

  (一)模拟报名(7月25日-30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登录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平台(http://ywjy.dyedz.gov.cn或http://47.104.224.119/kfqywjy/)(以下简称“平台”)模拟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所填报数据信息不保留。

  (二)网上报名及网上审核(8月1日-12日)。

  1.网上报名登记,8月1日-6日。法定监护人登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8月6日20:00。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

  2.网上材料审核,8月7日-11日。由社会事务管理局统筹协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实施。按照义务教育招生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要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平台”登记入学信息的真实性。

  3.信息反馈,8月12日。通过“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法定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通过审核者,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区域内学校现场报名。

  (三)现场报名(8月13日-15日)。未登录“平台”登记信息或未通过“平台”审核的,可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内学校现场报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四)现场报名材料审核(8月16日-19日)。由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核查现场报名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各学校汇总“平台”信息审核和现场报名信息审核结果,向社会事务管理局报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

  (五)入学资格统筹审核(8月20日)。社会事务管理局对各学校报送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统筹审核,确定各学校登记入学学生名单。

  (六)公示(8月21日)。社会事务管理局向学校反馈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和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公众号“东营市东营区丽景小学”予以公示。

  (七)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2日)。通过“平台”登记入学审核者须持该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和所规定的入学材料复印件,8月22日上午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现场报名者根据学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8月22日下午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八)阳光分班(8月26日)。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学校继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社会事务管理局监督下,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社会事务管理局备案。社会事务管理局在门户网站公示所属学校均衡分班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入学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常住居民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材料审核要求及其他规定

  1.入学材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东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2.在东城购房而户籍不在东城的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在东城经商或务工、户籍不在东城而又不能办理居住证的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提交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经商或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

  3.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8]67号)执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烈士、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4.开发区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需提供经组宣部审核确认的证明材料)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可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5.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五、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学校按照不超过省定标准(小学45人)设置班额。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划定的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入学,若招生服务范围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学校按照常住居民子女,非常住、自有住房居民子女,非常住、租赁住房居民子女(按照适龄儿童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时间长短排序)的先后顺序确定需要分流的学生,并将学生名单报社会事务管理局,由社会事务管理局安置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二)适龄儿童报名前自行到区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内容包括:内科(包括心、肺、肝、脾),外科(包括头部、颈部、胸部、四肢、皮肤、淋巴结),形体机能(包括身高、体重、胸围、肺活量、血压),五官(包括听力、耳、鼻、扁桃体、龋齿、沙眼、色觉、视力),化验肝功抗体等。以上内容盖章有效。

  (三)规范学生转入和建籍程序。学校不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对非起始年级转入的学生,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严禁转学期间擅自留级现象,凡未出具学籍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学籍证明的,禁止接收转入。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

  (四)其他相关要求,按照《2019年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报名地点:学校教学楼一楼大厅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请家长们根据招生政策准备入学资料。

【责任编辑:sysmanager】 Tags: 东营 丽景小学 学区划分

更多>>
  • 热点楼盘
  • 最新开盘
楼盘

楼盘名称 开盘价 位置 开盘时间
东营理想之城郁金 8300 新区 11-30
金基御景豪庭 10000 东城 11-30
新邦邦德小镇 18000 西城 11-30
广饶海通名郡 8000 广饶县 11-30
海通碧仙湖畔 10500 东城 11-30
恒大黄河生态城 起价6800 开发区 02-29
东营城市华府 6100 西城 05-01
凌上新街坊 8000-18000 东城 11-30
万达蘭园 一房一价 东城 11-30
悦辰国际 6700 东城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