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苗女士来电反映,自己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今年缴纳暖气费时被告知原房主拖欠了4000余元供暖费用,必须先缴纳拖欠的暖气费才能予以供暖,特致电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请求帮助。
接到市民来电后,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立即协调市工商局和市供热处调查落实。市供热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东营市供热收费只针对房产,并不针对个人,房产已经过户至来电人名下,供热处将按照现在的房产户主姓名进行催缴。东营市工商局相关人员表示,来电人是经过中介公司购买的该套房产,中介公司代理房产销售,先应对房产进行多方调查,了解房产的相关情况,并有义务将这些情况告诉消费者。因此,中介在没有完全了解房屋状况的情况下,就与消费者订立合同,要负担一定责任。来电人买房的过程中,没有经过认真核实和咨询,也需承担一部分责任。经调查,来电人与原房主签订的合同中并未对拖欠的相关费用进行说明,终这部分费用该如何补齐还是应由三方协商决定。
市长公开电话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二手房交易中经常会出现费用拖欠、原户主不迁出户口等“后遗症”。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到供水、供电、供热,甚至是有线电视相关部门核实前房主是否欠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将注明物业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拖欠费用如何处理、迁出户口期限等方面,以便出现问题后能够更好地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