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惠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对惠州市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其中,夫妻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多能贷40万元,比现行政策下调10万元。职工可贷公积金金额也与单位公积金缴存覆盖率挂钩。
根据有关规定,经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今日开始,惠州市正式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下调10万
根据通告,以家庭为单位购建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额度调低为:单个缴存职工高不超过2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缴存职工且共同申请贷款的,高不超过40万元。两者上限均下调了10万元。
而以家庭为单位购建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额度不做调整。目前为:单个缴存职工高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缴存职工且共同申请贷款的,高不超过50万元。
近年来,惠州公积金贷款需求呈现出“井喷式”增长,2008年的公积金贷款金额为3.8亿元,但是2011年的贷款额就达到了10个亿,2012年飙升至22个亿,而今年仅上半年公积金就放贷13亿。
公积金中心方面分析,这应该跟这两年“刚需”集中释放有关。尽管公积金的金额在不断增加,但难以匹配“井喷式”需求。公积金贷款资金要优先供给套房,二套房贷款高额度因此下调。
未全员缴存单位贷款额度与覆盖率挂钩
未实现全员缴存的单位,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上限额度为:该缴存职工根据套数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额度乘以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
例如,一家公司的公积金缴存覆盖率为50%,那么其职工购买套房,多只能贷款30万元×50%=15万元。
此外,已实现全员缴存但未实现足额缴存的单位,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上限额度没有调整。具体是:申请人个人或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未达到法定低缴存比例(5%)的,其贷款金额不超过申请人到法定退休年龄所缴纳住房公积金总额(配偶未申请共同借款的,可以合并计算)的2倍。
而既未实现全员缴存又未实现足额缴存的单位,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上限额度为:申请人到法定退休年龄所缴纳住房公积金总额(配偶未申请共同借款的,可以合并计算)的2倍,再乘以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
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各自根据套数和缴存情况,按比例单独计算,再加总。
该政策于今天开始执行,贷款政策调整的适用,以房产管理部门的购房合同网签日期为准。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调低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高额度,主要是为了“套房”房贷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