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济南将再次迎来降温,低温达到零度。21日,记者从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获悉,考虑到气温变化,市政部门报市政府同意,本采暖季由原来的3月15日截止期延长至3月26日,期间将根据气温情况间歇供暖。
近期,尽管已过采暖期,但仍有不少市民反映家中暖气仍旧温乎。到底供暖期何时结束?21日晚,记者从济南市公用事业局获悉,考虑到近期的气温变化反复无常,同时周末将迎来降温,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已上报市政府同意,将2012-2013采暖期延期至3月26日,期间将根据气温情况间歇供暖。
随后记者联系了济南市的部分供热企业,均表示已接到采暖期延期的通知,“之前我们就一直没有停止供暖,一直在等政府部门的通知,现在终于有了明确的日期。”一位供热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供暖期延长11天,之前并没有先例,而为了惠及民生,延长的供暖期产生的供热费用不会再向用热居民额外收取。
根据《济南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济南市市区采暖期起止时间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根据气候变化,市人民政府应当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暖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对于这次供热延期,省城用热居民拍手叫好。不过也有市民担心,因为已经不在法定供热期内,有些自管站或者社会供热企业从自己利益角度出发,对这一政策可能会阳奉阴违,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监管,让这一好政策更好地惠及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