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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保卫保障房

时间:2011-05-04 15:51:36      字号:T|T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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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2011年,是中国住房领域“市场”和“保障”衔接的关键之年。完成此衔接任务的关节点,就是扩面提速的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计划。  “1000万套”,可以说既是民生承诺,也是经济药方,更是地方政府保证“施政正...

    2011年,是中国住房领域“市场”和“保障”衔接的关键之年。完成此衔接任务的关节点,就是扩面提速的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计划。

  “1000万套”,可以说既是民生承诺,也是经济药方,更是地方政府“施政正确”必须履行的职责。在指标压力面前,地方政府将如何变压力为动力?这成为《财经国家周刊》关注的焦点。

  按照1000万套指标分解、落地程序,4月当是各地保障房选址、布局的“春播”时节;未来5、6月侧重完成规划、报批手续;7、8、9月份,各地将迎来保障房大规模集中建设的热潮。届时,保障房“问责季”或许也将如期到来。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在指标与时间表的双重考验下,在一些地方对各种建设模式、融资方式和土地政策探讨、探索的过程中,也不乏一些受压变形、刻意投机取巧甚至是政策“擦边球”之举。

  联系到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的《关于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有专家建议,当前,保障房政策正在推进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下一步,如何规范、引导保障房政策创新方向,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取缔不正之风应当成为施政重点。

  在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计划的指标压力下,地方政府的保障房政策“创新”和“探索”,正在遭受各个层面的受压变形

  未来几个月,各地将迎来保障房大规模集中建设的热潮。在1000万套保障房指标压力面前,地方政府已无退路。

  4月,正是各地保障房建设项目规划落地之时。《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在黑龙江、吉林、河南等多个省市采访时发现,保障房项目大都被列为当地的民生工程之、“天字号工程”、“市委书记工程”。

  在一些地方,各种建设模式、融资方式和土地政策推陈出新。然而,在积极争取政策资源、空间的同时,一些创新举措受压变形,沦为刻意的投机取巧,或是政策“擦边球”。

  比如:将产权模糊的回迁房、福利房编入保障房以充数字;在土地“未批先建”和“财政担保贷款”的双重禁令中寻求保障房融资突破;此外,因“重建设、轻管理”而引发的保障房寻租、投机行为(例如经济适用房黑市交易)也有再度抬头的倾向。

  有专家提醒:当前,保障房政策正在推进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下一步,如何规范、引导保障房政策创新方向,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取缔不正之风应当成为施政重点。

  指标“加码”

  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指标层层分解到地方,一般人会认为,任务“相当重”,但也有选择“自加压力”的地方。

  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发改委主任宋希斌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今年中央下达给黑龙江省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是83万套。省委省政府“自加压力”,将年度开工目标上调为105万套,相当于全国任务的十分之一。

  据测算,105万套保障房所需建设资金约为1160亿元。而公开数据显示,2010年全年,黑龙江省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073.3亿元,突破千亿元大关。这意味着,黑龙江省去年一年的财政收入,也不够完成上述保障房建设任务。

  既然如此,黑龙江省为何还要“加码”保障房建设目标?宋希斌的解释是“意在表明省委省政府解决民生大事的决心”,“抓住国家政策机遇,举全省之力,打一场保障房建设的攻坚战”。

  在吉林省长春市,《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也发现了保障房指标“加码”的现象。

  2011年,吉林省下达给长春市的保障房建设任务是5600套;而长春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则向全体市民承诺,年度建设1万套保障房;到了具体的执行部门——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后,计划为年度开工1.5万套、近百万平方米。

  该局一位负责人向记者坦陈:之所以要安排一个远远大于实际计划的开工数字,是因为担心原计划在落实过程中出现意外,被“打折”执行。因而,出于“广种薄收”的考虑,他认为“安排1.5万套,总能保障1万套的落实”。

  该市财政部门曾担心,“加码”保障房建设计划可能会使建设资金捉襟见肘。但房管部门却认为,保障房建设任务的加码,并非意味着资金也要同时加码。“一个项目可以在今年先开工,然后根据资金进度缓慢推进,顺延到下一年也没关系”。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有个别市、区级政府为完成保障房建设指标刻意“凑数”,将产权性质模糊的回迁房、企事业单位自建的福利房以及公务员住房,也都填充至年度保障房建设目标中。某市今年计划新建的4万余套保障房指标中,回迁房占了一大半。而这部分回迁房对应的是否为中低收入人群,政府并未作出说明。

  业内人士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回迁房虽是有一定保障作用的政策性住房,但本质上并不是保障房。“所谓保障房,保障的对象一定是两困人群,即收入来源困难和住房困难的人群”,而回迁房面对的不一定是两困人群,甚至是多房户。

  至于将福利房、公务员住房也计入保障房范畴,在这位业内人士看来,则“纯粹是与民争利”。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小广则认为,过多的强调开工数字,忽视竣工数字,可能会导致未来保障房政策的执行力度偏弱。因而,约束保障房的竣工指标,比加码开工指标更具现实意义。

  棚改收支账

  2010年,哈尔滨市提出要对棚户区改造“扩面提速”。计划三年内完成史上大规模棚改工程,涉及99片集中棚户区、近900万平方米的拆、建量;同时,还要对614片“只拆不建”的边角地、零散棚户区“拔毛”。两项任务总计超过1300万平方米。

  根据部署,棚改将作为哈尔滨市推进保障性住房政策的一个重要载体。2000套廉租房、1万套公租房和4000套经适房的年度建设指标,“都要在棚改中解决”。这意味着,政府先要通过棚改项目“赚钱”,然后将赚来的钱用于保障房建设。

  这套保障房建设模式,被总结概括为“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简单说,就是用棚改中整理出来的土地,归集一部分建设资金;或是用棚改项目中产生的商品房开发收益,反哺保障房建设。

  较早以该模式运作的成功案例,是2008年4月启动的哈尔滨市个棚改项目——“好民居滨江新城”。该项目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总占地面积13.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

  在对该棚改项目拆迁过程中,政府让利幅度较大,拆迁工作仅用1个月就顺利完成。然而,由于拆迁征地补偿过重,整理出来的商品房地块背负成本过大,在二级市场挂牌出让时,两个多月无人问津。

  迫于此,哈尔滨市政府决定自己成立公司,“啃棚改的骨头”。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民居公司)应运而生。该公司成立的主旨,就是在棚改建设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用好民居公司总经理高洪旗的话说,“就是替棚改项目兜底摘牌”。

  好民居公司成立之后,又通过另一家市属保障房融资平台公司——“民生公司”获得担保贷款,以6.5亿元摘得上述棚改地块,并开发建设商品房项目“好民居滨江新城”。2009年5月,正值哈尔滨市房价进入上升通道,该项目以5100元/平方米价格开盘预售,房价一路走高,至今已近8000元/平方米。

  高洪旗告诉《财经国家周刊》,“好民居滨江新城”项目目前销售商品房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收益约为9亿元,扣除棚改过程中的拆迁征地成本,还有约2亿元盈余,可以反哺到其他棚改项目的保障房建设中。

  与北京等地奉行的在商品房小区内“配建”部分保障房的模式不同,哈尔滨市在棚改项目中,突出以保障房、回迁房为主体,“配建”的部分是商品房。

  以哈尔滨市大的保障房集中建设工程——群力西区“民生尚都”项目为例。项目总建筑面积242万平方米,整体投资近90亿元。负责人介绍,资金来源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其次,小区内还规划约25万平方米商品房。据周边楼盘价格粗算,这部分“配建”的商品房,理论上至少可形成15亿元的销售收益。

  并非所有棚改项目都能“赚钱”。目前正在着手拆迁的“陶瓷小区”棚改项目经初步测算,94万平方米的拆迁、建设面积,“可能要赔近5亿元”。而弥补的方案,似乎除了增加商品房开发面积外,别无他法。

  高洪旗表示,以“棚改”为载体的保障房建设,难的工作就是“算账”。每个棚改项目运作成功与否,关键是看其中的商品房销售收益,能否覆盖征地回迁的成本。但这部分成本往往不可控,一旦遇到“漫天要价的钉子户”,整个算盘就要失准。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前棚改工程的“市场化操作”,还面临诸多政策之约。

  例如,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要求,严禁土地“未批先建”;然而,棚改项目若不能提前拿到土地证,银行又无法办理土地抵押贷款;之前在整顿地方融资平台的运动中,“财政担保贷款”也被叫停,这导致棚改及保障房建设初期融资颇为困难。

  对此,有地方官员建议,“希望国家能把扶植保障房建设的理念,落实到具体的扶植政策上来”,比如说金融扶植政策或是征地扶植政策,从而规范保障房制度创新的方向。

  “牟利房”漏洞

  在保障房衔枚疾进的时期,“重建设、轻管理”的弊端有所浮现。在一些地方城市,不乏少量保障房沦为一些人的“牟利房”现象。

  长春市大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团山小区,是当地政府为了撬动保障房事业而实施的示范性工程。目前,该小区3181套保障房已竣工并交付使用。其中包括1360套廉租房和1821套经济适用房。

  有周边居民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反应:一些不具备廉租房、经适房申领资格的人“混”进了该小区,成为“冒名”的业主。“小区内经常能看见奔驰、宝马等高档轿车出入”。

  4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团山小区暗访。并未发现爆料人所说的奔驰、宝马。小区内,工人们忙于对道路进行后的铺设,搬运家具和装修施工人员频繁出入。一些自称是小区居民的业主对记者的询问也颇为谨慎。

  在一栋经济适用房的高层塔楼内,记者从1层爬到10层,发现一个细节:其中仅有不到10家住户有入住痕迹(如门上贴了春联,或是正在装修),其余绝大部分房屋连门上的塑封包装都没有拆卸。对于一个已有一年多交房期的小区来说,这样的“空置”确实少见。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在长春市当地一些房屋中介的网上门店中,团山小区的经济适用房被公然叫卖。

  一家名为“长春程氏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售楼信息显示,“团山小区”一套55平方米、房龄为1年的经济适用房叫价21万元。据此测算,该套房单价3818元/平方米,已超过经适房初定价的2倍多。

  记者根据房源信息中提供的电话号码,与一位张姓经纪人取得联系。她在电话中称,上述团山小区经适房的业主夫妻是当地公务员,房子挂靠在老人名下。如果有购买意向,可先交纳20万元房款并入住,约一年后,原业主协助办理更名及产权过户手续,再缴纳1万元尾款。“如果办不了更名,返还全款及利息,公务员可担保。”

  根据有关规定,经济适用房属于面向城市中低收入人群销售的政策性住房,对购买对象有严格的限定。目前,大多数城市都禁止经适房5年内上市交易,即便交易,也要将至少20%的收益交还给政府。

  公开信息显示,长春市自去年8月起,两次放宽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先将残疾人等6类特殊人群纳入保障范围,后又将准入标准由人均月收入低于500元放宽到800元,并且将经适房的上市交易时间由5年缩短到3年,政府不再收取收益。

  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一位负责人当时还表示,放宽经济适用房交易条件“意在进一步打消购房者顾虑,增加购房积极性,扩大内需”。

  对此,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陈济生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证实,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时间从5年缩短至3年,确实有过政策动议,“但一直没正式发布”。

  放宽经济适用房入市条件,在一些地方城市,被认为是无奈之举。在河南省漯河市,房管部门某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地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仅比商品房低一两百元,不具备明显销售优势。为此,政府建了经济适用房后,还要为其打广告促销。

  对于一些建设资金压力较大的地方政府而言,经济适用房是完成保障房任务的佳选择。因为经适房快建快销,资金回笼快且能循环利用,与资金回收缓慢的公租房和廉租房比,还省去了后续管理的麻烦。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上海代表团有近半数人大代表反对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认为其“受益面窄,寻租空间大”。但政府部门坚持要建,所出示的理由,是经适房在保障房建设过程中的“融资”优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出于对经济适用房套利空间的预期,目前不少城市均出现房产中介公然叫卖经济适用房的现象。网上所公布的大多数房源信息中,所售经适房房龄均未满5年,有的甚至是1年房龄、从未入住过的新房。

  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陈济生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自去年底他上任以来,内部开会反复强调廉洁问题,对保障房分配过程中存在的徇私舞弊行为,要“严查深究”。

  陈济生还表示,下一步可能会研究经济适用房封闭运行的机制,关闭其短期内上市交易的政策通道,堵住一些人借机牟利的政策漏洞。

【责任编辑:sysmanager】 Tags: 视角:保卫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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