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范围】
东起东青高速公路,西至庐山路,北起北一路,南至黄河路,总用地面积381.1公顷。
【功能定位】
以区级行政办公、居住为主,文化教育、商业服务等功能为辅的综合片区。
【发展规模】
城乡用地总面积381.1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24.7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56.4公顷。规划人口2.8万人。
【总体布局】
规划片区形成“一心一轴,一廊六区”
的总体布局结构。“一心”指区级行政文化中心;“一轴”指黄河路城市功能拓展轴;“一廊”指依托内部水系形成的绿化景观廊道;“六区”指综合服务功能区、北一路商务功能区、黄河路商业商务功能区、天目山路商业功能区、中山居住社区、黄河居住社区。
【土地使用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15.95公顷,占总用地的82.9%。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居住用地104.3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7.02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6.47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72.8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2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75.04公顷等。
【综合交通规划】
主干路包括北一路、庐山路、天目山路、黄河路、香山路,次干路包括钟山路、清莲路、新泰路、宁阳路。
【主要指标控制】
1、高度控制:控规编制范围内的高度控制分区主要划为4个等级:高层区高度控制在100米以内;中高层区控制在80米以内;多层、小高层区控制在40米以内;低层区控制在12米以下。
2、容积率控制:居住用地容积率原则控制在1.2-1.8之间;居住区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原则控制在0.4-0.8之间;行政办公用地容积率原则控制在0.8-1.4之间;文化设施用地容积率原则控制在1.0-1.8之间;教育设施用地容积率原则控制在0.4-0.8之间;商业用地容积率原则控制在1.2-2.0之间;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根据相关市政设计规范控制。
【服务设施规划】
1、教育设施:保留现状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规划增加小学1处;保留现状(含在建)幼儿园3处,规划增加幼儿园一处。
2、文化体育设施:社区级、小区级文化体育设施结合大型开放绿地空间以及各级商业服务中心进行布置。中小学配套体育设施将根据实际需求情况逐步对社会开放。
3、医疗卫生设施:保留现状新区医院;结合各级社区服务中心及邻里中心配置一定规模的社区医疗设施。
4、公用设施:规划供燃气用地1处,垃圾转运站1处。
【城市设计导引】
风貌特色定位:形成以行政文化和生态宜居风貌为主要特色,水绿交融、空间收放有度的城市意向。
景观结构:
“一条城市公共界面”,指沿黄河路城市景观界面;“一条水系生活廊道”指沿现状水系景观轴形成的滨水生活景观廊道;“一条开敞空间轴线”指黄河广场-区政府-东营银行开敞空间轴线。
北一路—庐山路—黄河路—高速公路片区
公示单位:东营市城乡规划局
规划编制单位: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公示地点:1.东营规划信息网 2.东营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公示时间:2018年3月16日---2018年4月15日
意见反馈:
欢迎广大市民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受理日期为2018年3月17日至2018年4月16日,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意见受理电话:8336309
电子邮箱:dyghbyx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