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与省政府在济南签署了《关于创新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共同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及地质找矿合作协议》,双方就创新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共同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加快优势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达成共识。该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我市土地管理改革试点城市争取工作正式获得国家批复,将对我市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发挥重要的支持保障作用。
有利于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协议确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动态管理机制,即“两年一评估、三到五年一修编”。今后,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可及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解决用地布局限制和重大项目落地问题。协议还在国内允许划定建设占用未利用地的“备用区”,突破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约束性指标,我市划定了6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备用区。
有利于项目及资金争取。协议明确,“支持山东省开展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在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予以倾斜。”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安排实施,既带来大量的项目和资金,又必将推动新农村建设,提高城镇化率。
有利于引导形成产业集聚。协议确定“划定建设占用未利用地的备用区,鼓励工业用地紧张的市、县到备用区投资建设”,将对我市吸引外地项目落户“飞地经济区”提供保障,为我市形成大的产业集聚创造有利条件。
有利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我市作为矿区城市,通过“建立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与考核制度”,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城市发展腾出更多的用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