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维护存量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的安全,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地产领域易发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118号)的文件要求,5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全覆盖,为市民构建放心、安全、规范的存量房交易平台。
广饶县5.15起存量房交易资金实行“专用”账户监管
《通知》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发布虚假信息,隐瞒房屋抵押、查封等状况来误导或者欺骗购房者。将依托广饶县存量房网上备案及资金监管信息平台,与房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开通房源核验和二维码生成与存量房网签自动对接端口,完善登记、查询接口。
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人已取消委托的房屋,中介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同时,存量房交易必须通过县存量房网上备案及资金监管系统签订电子合同。存量房交易网上签约可以采取委托经纪机构签约或买卖双方自助签约两种方式,并将交易信息传送至县存量房网上备案及资金监管系统,申请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登记备案。
此外,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从事中介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交易资金的代收代付服务,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必须存入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托管和划转。待出卖人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买受人名下后,即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手续。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通知》的执行规范了存量房交易市场的秩序,有效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明确执行办法,为市民搭建放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