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千万”活动启动仪式上得到新消息,为方便职工购房,住房公积金中心大幅度压缩贷款发放时限:商品房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8个工作日;二手房由18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组合贷款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
据介绍,今后,新民、法库、辽中、康平缴存公积金的居民到沈阳市区购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不必再回到当地,而是直接到浑南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过去,市民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完贷款手续后,还要往返多次,到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办理房屋抵押、房屋所有权证、增加或删除房屋共有权人等手续。今后,这些手续完全由设在市内五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的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免费代为办理。目前,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八成以上是用于购买商品房。公积金买房大的好处,就是可享受到公积金低息贷款。经过2011年的3次调息后,5年期(含5年)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调整为4.45%,5年期以上年利率调整为4.90%。据了解,目前除因不封顶等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楼盘外,全市有97%、800个楼盘已经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也就是说,市民购买市内绝大多数普通住宅均可以享受到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记者彭跃东、通讯员常远)
特殊群体办理公积金贷款担保可享优惠
3月30日,记者了解到,今后,特殊群体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沈阳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将提供优惠。
据介绍,此次优惠政策包括:在担保期间,借款人因失业或其他意外情况,导致丧失收入来源的特困户且难以履行还款义务的,可持本人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及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担保公司提出申请,经查属实的,为其承担公积金贷款违约罚息;借款人所购房屋属于享受政府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的,持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办理公积金贷款担保时,免收平均1200元/件的担保服务费;在抵押担保期间,借款人被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认为烈士的,或经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鉴定,因见义勇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担保公司承担其剩余公积金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