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东营市市直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代建单位。现将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拟代建工程包括市直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和市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两个项目。
市直二期公共租赁住房位于登州路以东、康洋路以西、北二路以南,总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
市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位于登州路以东、康洋路以西、汾河路以北,总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在东营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独立法人工商登记注册并具备贰级(含)以上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2008年1月1日以来在本市境内累计开发(代建)房屋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
3、自注册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报名方式
报名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开发业绩【2008年1月1日以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代建)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原件等证明材料,证载面积累计超过10万平方米】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2年5月18日至5月24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代理单位在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大厅)公开接受企业报名。
采购单位: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代理单位: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A座七楼(东三路与淮河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电 话:(0546)7768136 8096655
监 督 单 位: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