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ft
r
0546房地产
新闻
楼市快讯 | 地产人物
房产专题 | 营销要闻
新房
新盘信息 | 楼盘地图
团购排行 | 购房手册
二手房
出租信息 | 出售信息
房产动态 | 房产中介
装修家居
家装流程 | 家居建材
促销活动 | 装修图库
论坛
业主社区 | 小道消息
网友活动 | 丁丁看房

未告知房贷7折利率优惠 银行被诉并遭赔3000余元

来源:北京日报 更新:2011-2-15 10:34:02 编辑:伞公子 点击:
核心提示:胡女士在某银行有房贷,因银行没有通知她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房贷利率7折优惠政策,错过了申请利率优惠的时间,导致了3000余元损失...

   胡女士在某银行有房贷,因银行没有通知她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房贷利率7折优惠政策,错过了申请利率优惠的时间,导致了3000余元损失。胡女士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昨日,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据悉,这是本市首例客户因未享受到贷款利率优惠政策而起诉借款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据介绍,2006年8月,胡女士与银行签订了房屋贷款合同。合同签订后,她一直按时还款。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政策,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当年购房的个人贷款利率实行七折优惠。据胡女士后来了解,该银行执行这一政策的方法是,只要符合条件的房屋贷款人来银行申请,房屋贷款利率均更改为七折优惠。

  胡女士表示,这家银行对这一重大政策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既未公示,也未以任何一种方式告知所有的客户,导致她因不知晓该政策而未能及时到银行申请贷款利率折扣,其所承担的始终是2006年签订合同时确定的8.5折优惠,比新的优惠政策少1.5个百分点,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导致损失3699.5元。

  2011年1月10日,胡女士了解到,该银行已不再受理新的申请。胡女士不满,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其贷款利率损失3699.5元。

打印本文

我要说两句
查看更多()
用 户:
内 容:
验证码:
·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人才招聘商务合作客服中心广告服务服务条款
东营房产网 东营新房 东营二手房 东营装修家居
0546房地产网,一站式购房首选。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沪ICP备10212951
地址:东营市东城区黄河路155号 邮编:257000 QQ:263836586 [在线留言]
常务法律顾问:李成银律师 电话:15954615577 战略合作伙伴:山东正义之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