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的房贷维权风波备受关注。对于部分银行个人房贷中出现的客户投诉,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昨日明确表态,要求商业银行严格履行房贷合同,认真对待、积极协商、妥善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应通过合适的法律途径解决。事实上,部分银行“反悔”背后,“空白合同”这一房贷潜规则也浮出水面,但业内专家指出,只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给出了贷款优惠折扣的,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并应该按照约定的价格执行。
出尔反尔 房贷优惠遭“反悔”
“买的是二手房,申请贷款100万元,期限20年,银行审批的同贷书(同意贷款承诺书)上签了字,承诺给8.5折的利率优惠,办了过户手续,过两天要正式签贷款合同,却被告知8.5折优惠做不了了,只能是基准利率,如果不同意,贷款就不能及时下放。”购房者程先生最近为了房贷的事苦恼不已。
有同样遭遇的不止程先生一人。近日,由于信贷额度紧张,不少银行为了“以价补量”,取消了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已签署同贷书或者购房合同的客户也不例外。记者注意到,遭遇银行“反悔”的购房者纷纷在网上组建“利率折扣调整受害者”QQ群,短短几天就创建了20个,参与人数也达到了上千人。
QQ群中另一位在京购房者韩女士告诉记者,申请贷款80万元,期限20年,等额本息还款,贷款优惠从8.5折调整到基准利率,每月的月供就要增加458元,20年就要多给银行缴纳利息11.02万元。
特别是购买二手房的客户,签署了银行的同贷书后,已经和卖方办理了过户手续,如果不接受提价,不能及时拿到贷款,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的损失;接受提价,房贷的成本就增加了十几万,进退两难。
组团投诉 银监会督促银行妥善处理
对于银行的临时变卦,不少购房者纷纷到当地银监局投诉,希望监管机构出面解决。据了解,投诉的购房者主要诉求在于:希望通过银监会及各地银监局进行监督,对银行审批通过、发放同贷书的房贷,以及审批通过或承诺的首套房贷利率下浮的贷款放贷,并且要与贷款人确定具体的放款时间,不能无限期拖延。
“我们没有过分的要求,只希望银行履行承诺,按合同办事,依约定执行,不要敷衍客户、拖延放贷。”韩女士表示。
据了解,对于部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出现的客户投诉现象,各地银监局已经有所动作,要求商业银行按合同办事。上述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强调,商业银行应该从维护自身声誉、严格履行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的高度,认真对待客户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积极与客户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客户投诉问题,同时审慎开展个人房贷业务。
另一银监会内部人士表示,银监会也要求各地银监局做出更细化的要求,对于有合同已经约定了利率的,坚决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同贷书约定了也应该按同贷书办。但对于没约定或银行有豁免条款的情况,也要求银行和客户积极协商,最好能给客户做出让步。
空白合同 银行房贷也有“潜规则”
在银行“反悔”背后,“空白合同”这一房贷潜规则也浮出水面。部分银行的购房者在银行签署合同时大都签的是空白合同,只需签署姓名、日期,按红手印,其余的都交给银行办理。对此银行给出的理由是,合同签署后并不是意味着立即放款,还需要提交到分行层面进行再次审核、计算月供等等,而且合同需要打印字体,其他的项目填写银行会帮忙完成,放款后银行自会一式四份给客户正式的贷款合同。
一国有银行信贷专员也肯定了这一点。“可以说这是行业内的‘潜规则’,除了简化房贷申请审批流程外,银行也避免了不必要的风险,在一些银行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放贷前承诺得很好,一旦审批通过就可能和此前不一样了,如果客户签订的是空白合同,发生什么变动,银行也不会构成违约。”
“签署空白合同是普遍现象,几乎所有去银行的购房者都这么办,借贷人本身处于弱势地位,申请贷款先要通过银行层层审批,审批通过才会收到银行通知,办贷款的人特别多,客户经理也忙,就让客户填写空白合同,合同上只有贷款总额,但客户经理已经口头承诺一定能享受折扣,只是还要到分行审批所以不用填写其他信息。一般10-20天放款,正赶上政策变化的节点,就遭遇了‘被上调’。”遭遇银行“反悔”的张女士回想起签订合同当天的情景很是无奈。
不仅如此,还有部分客户即使已经签订了银行提供的同贷书,依然遭遇了“反悔”。上述国有银行信贷专员解释道,同贷书特别简单,有的银行就一页纸,一般涉及利率折扣浮动多少的条款也不会填写,银行认为签署的是贷款同意书,而无关利率优惠,所以不认定是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