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形成基本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这部法律的出台或将为保障公民普遍享受住房福利,终实现住房的民生属性,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新中国成立之后,确立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单位建房和福利分房成为保障城镇基本住房的渠道,但是因为物质的匮乏,即便是简易的筒子楼也不是所有人能轻易取得的,在论资排辈的原则下,没有职务、没有级别的人想分到一套房子谈何容易。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开始探索以市场化道路解决住房问题,1988年,房改正式纳入中央和地方的改革计划。1998年,国家取消福利分房,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住宅建设和商品房迅速发展,中国居民逐步进入了商品房时代。随着城市房价的快速上升,房地产业在2003年被明确为国家支柱产业。
但是,住房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还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以市场为主导的住房政策并不能满足所有人的基本居住需求,在高昂的房价下,“蜗居”成为很多人的生存状态,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欲做“房奴”而不能,因为居住权得不到满足而引发的社会问题日渐凸显,建立由政府保障和市场供给双管齐下的住房供给体系逐渐成为共识。当初实行住房商品化的同时,住房保障机制也提上了日程。1998年,政府就提出了通过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帮助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为了解决住房问题,政府近年不断通过行政方式和措施遏制房价的上涨,但是由于资本逐利的本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缺位,商品住房逐渐成为投资品,投资属性压倒了居住属性。自2003年以来,每一波调控势头暂缓之后,房价都出现了报复性上涨。目前,很多中低收入家庭已经不可能通过市场实现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