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市物价局公布消息,东营将于10月13日举行中心城区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和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物价局同时公布了两个听证方案。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共设27名听证会参加人,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居民用水用户13名、供水企业经营者代表2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工作人员8名。同时,还有4家新闻媒体及7名旁听人员也将参加听证会。
同时市物价局公布了听证会的主要内容,居民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每立方米0.30元调整为0.40元,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0.95元。
对已实行一户一表改造且由供水单位直接抄表到户的用户,推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每户按4口人计,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年用水量基数增加36立方米。在阶梯水量设置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要求,阶梯水量设置为三档,其中,阶梯年用水量144立方米以内(含),覆盖83.8%的居民用户;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44—288立方米(含),覆盖98.3%的居民用户;第三阶梯用水量288立方米以上,覆盖的居民用户。阶梯水价设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的规定,对居民水价中的基本水价实行阶梯价格,对水价中附加征收的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不实行阶梯价格。以年度为计价周期,提出两个听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