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办房贷、房产过户、契税优惠、保障住房申请等,可用声明书或承诺书作为婚姻状况的依据。
9月30日,成都市民政局下发通知:成都市各婚姻登记处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去银行办贷款咋办?以前这可是要出具婚姻证明的。”不少市民担心贷款遇阻。华西都市报记者10月9日采访了解到,一些部门和银行已经采取了代替婚姻证明的应对措施:个人未婚声明书或未婚承诺书。
10月9日下午,记者在锦江区婚姻登记处看到,在该登记处门口和大厅均有张贴“关于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和民政各级部门下发的通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来办理婚姻证明的人日趋减少,昨天有十几个人,今天只有不到4个人。”
银行办房贷“个人声明”代替婚姻证明
未婚的成都市民刘先生需要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此前他因婚姻证明也曾“跑断腿”,后因一些原因未办下来,贷款事宜被暂搁。10月8日,刘先生再次来到天府新区婚姻登记处,才得知民政局已停止办理婚姻证明,他把相关文件拍了下来,“如果银行还需要提供,就把文件给对方看。”
9日下午,刘先生带上其余的贷款材料来到了银行。果然,银行工作人员并未要求他提供婚姻证明,而是给了他一张打印的“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