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货币化补偿安置比例的提高,一度进展不甚理想。有关部门一份内部统计汇报材料显示,截至2014年,全国棚户区改造中,货币化补偿安置的比例尚不足14%。对此,有关部门多位高级领导以不同方式和渠道向地方政府表示了不满。
在住建部系统内部,货币化安置和实物住房安置,被称为“补人头”和“补砖头”。后者通过和开发商的市场化运作,政府实际上只通过投入土地等生产要素就完成了安置工作。但是,如果货币化安置成为主流,地方政府将必须支出真金
白银 进行安置,这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即是财政支出压力所在。
因此,资金成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补偿安置的首要问题。对此,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等专门做出指示、批示,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门对口解决棚改及其货币化补偿安置问题。
4000亿+3000亿
实际上,全国性的大规模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系从2014年开始。
当年7月,住建部提出货币化补偿安置成为城市棚户区改造主要安置方式之后,多个地方政府提出了资金支持方面的问题。一是2014年已有棚户区改造项目后续资金问题,二是2015年棚户区改造新项目的资金问题。
在接到资金问题的反应后,住建部报请国务院,协调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解决资金支持问题,获得国务院的支持。
随后,住建部要求地方政府对所需资金缺口和所需支持资金规模上报材料,经初步汇总后,地方政府总计上报了约4万亿元的棚户区改造及货币化补偿安置所需资金支持额度。
“住建部要求上报的,是2015年新增棚户区改造及货币化补偿安置的所需资金支持额度,但地方报上来的,既包括2014年已经立项的项目,甚至还包括2016年将要立项的棚改项目,对这一点,部里面做了厘清工作。2015年有2015年的专项额度,2014年的会有续建贷款,2016年的额度,也即将拟定。”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前述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员告诉本报记者,国开行总额7000亿元的信贷投放资金支持,实际上是分为两部分的。其中,4000亿元用于投向2015年新增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其货币化补偿安置;另外3000亿元,定向投放到2014年已立项的棚户区改造及其货币化补偿安置项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