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包括:北京市房山区、天津市东丽区、天津市中北镇、河北省威县、河北省白沟镇、山西省孝义市、山西省巴公镇、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内蒙古自治区元宝山区、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辽宁省新民市、辽宁省前阳镇、吉林省梨树县、吉林省抚松县、吉林省林海镇、黑龙江省同江市、黑龙江省青冈县、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地区)、浙江省台州市、福建省永安市、福建省邵武市、江西省南昌高新区、江西省艾城镇、山东省章丘市、山东省龙口市、
山东省邹城市、山东省义堂镇、河南省濮阳市、湖北省宜都市、湖北省松滋市、湖南省津市市-澧县、
湖南省芷江县、广东省茂名市、广东省狮山镇、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县、海南省琼海市、海南省演丰镇、重庆市綦江区、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绵阳市、四川省眉山市、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州省遵义县、贵州省玉屏县、云南省红河州、云南省板桥镇、西藏自治区八一镇、西藏自治区泽当镇、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省韩城市、甘肃省敦煌市、甘肃省高台县、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省门源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榆树沟镇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泉镇。
发改委解释,考虑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与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联系紧密,33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中已有19个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因此将北京市大兴区、山西省泽州县、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黑龙江省安达市、上海市松江区、浙江省德清县、河南省长垣县、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西自治区北流市、海南省文昌市、重庆市大足区、贵州省湄潭县、西藏自治区曲水县、甘肃省陇西县等14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一并确定为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前面组织申报的是59个试点,终综合考虑,把另外没有与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重叠的14个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也纳入了第二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所以总共加起来是73个。”前述国家发改委官员解释。
建立试点动态淘汰机制
《试点》明确了试点的具体要求。
国家要求,2015年底前启动试点,到2017年与批试点地区同步取得试点任务的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广试点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