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曾公开表示,纵观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情况,总体进展顺利,但不是很平衡,有些地方试点进展比较好、比较快,有的地方尚缓慢滞后,接下来国家发改委也将考虑采取相关措施推动试点深入。
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公布《发布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提出将在北京市房山区、大兴区等73个城市(镇)开展试点。
“与批试点不同,第二批试点只包括城市(镇)试点,不包括省级试点。”国家发改委的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解释。
早在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公开表示,纵观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情况,总体进展顺利,但不是很平衡,有些地方试点进展比较好、比较快,有的地方尚缓慢滞后,接下来国家发改委也将考虑采取相关措施推动试点深入。
在11月27日举行的2015城市中国计划年度论坛“‘十三五’规划:城市创新与未来”上,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徐宪平透露,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政策意见。
公布73个试点城镇名单
《试点》提出,按照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适当倾斜、根据京津冀协调发展要求适当向京津冀地区倾斜、在长江经济带地区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开发区进行城市功能区转型试点,优先考虑改革意愿强、发展潜力大、具体措施实的中小城市、县、建制镇及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的原则,确定了59个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