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七: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为12个月”。“在装修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后起为1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保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点评: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本条款中,装修公司将保修期严重“缩水”,免除了装修公司应承担的工程保修期限责任。
条款八:
“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点评:施工人员属于装修公司雇请人员,施工人员答应,也就代表装修公司同意,消费者与施工人员对更改施工内容的商定结果,可以视为装修公司同意了变更施工方案,由此引起的后果应由装修公司负责,而不应由消费者买单;如果施工人员未获授权或超越授权致使施工方产生损失的,施工方可以对施工人员进行追偿。
条款九:
“本合同金额不含开发票”。
●点评: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依法纳税是装修公司自己应尽的义务,这一条款是明显错误的。
条款十:
“装修过程中,房屋一切结构改变由甲方协调处理,后果由甲方承担。”
●点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一般情况下,房屋装修是禁止违法拆改、变动承重结构和建筑主体;违法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禁止卫生间、厨房间移位的,家装公司在明知的情况下仍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施工,导致的后果其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当耗财耗时耗力地将新房装修好之后,遇到一些问题后,当你向装修公司追讨合法权益时,一些装修公司会用霸条款来做挡箭牌。消费者在装修签合同时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