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强调,除了对套房、中小户型应该减免房产税以外,对用于出租的普通住宅也应该慎重征收房产税。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分析师张月介绍,当前北京普通住宅租赁市场供需比为1∶3左右,也就是说普通租赁房源处于较严重的供不应求状态。一旦征收物业税,业主持有成本增加,很容易导致出现两种现象:一是业主出租意愿降低,由租转售造成普通租赁房源进一步短缺,租金上涨;另一种可能是业主直接将物业税征收成本分摊到租金中,直接导致普通住宅租金上涨。因此,建议对用于租赁的普通住宅通过先征后返等形式实行房产税减免。
房产税征收方式是否得当,也直接关系到居民切身利益。从理论上讲,房产税是需要个人申报、到税务部门缴纳的,但我国居民还没有养成自主纳税的习惯。为了避免可能因此导致的房产税征收率过低的问题,有城市在试点方案中提出,对没有按时缴纳房产税的家庭,在卖房时一并征收,并收取高额滞纳金,否则不能买卖。然而,一旦在交易环节统一征收,本来是持有环节的税负就有可能演变成交易环节的税负,从而又很可能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如何避免这一问题?值得各方探讨。
怎样积极稳妥地推进?
——确保房地产税计税依据公正、公平,建立协调机制,整合征管资源
“房产税改革的实施难度非常大。”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刘洪玉认为,这一改革涉及中国地方财税体制的长期制度建设,要积极稳妥持续向前推进,不能操之过急。房产税的征收方式、应纳税范围、税基、税率等,应该与开征房产税的目的相一致,实施过程中要遵循简单、公平、有效率等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