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廉租房保障金提取不足,是因为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卖地收入基数很大,以前年度提取资金再加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已可以满足廉租住房保障需求,因而自行降低了提取比例;另外,还有一些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是多少还没核算清楚,所以没提或少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看起来,似乎投入不足还是相当“有理”的。但被审计出问题的城市,廉租房建设真的可以满足需求了吗?如果是这样,为何城市还有那么多蜗居、蚁居的人望房兴叹,或者黯然逃离?像北京这样经济发达的地区,土地出让收入不菲,承担的住房保障任务相应也更重。然而,在被寄予厚望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北京并未将数量众多的非户籍人口纳入保障范围,且已经公布的3个公租房项目,租金贵的高达每平方米30元,直逼租房的市价。这样的保障水平,很难说已经满足了需求。
另外,“土地出让净收益”,目前还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我们只知道地方政府卖地日进斗金,但都用在了哪里,净收益该怎么算,仍是一笔糊涂账。不能因为核算不清,就可以少提或不提,而应尽快统一标准,或者干脆以土地出让总收入来确定提取比例。以往的经验表明,在民生投入上,即使目标已十分明确,要达到都很难,更何况规定如此模糊。
不仅如此,审计中还发现一些地方廉租住房建设中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地址偏远、交通不便等问题,可见还有地方对这一民生工程相当敷衍。
要根本解决楼市健康发展的问题,一个基本的共识是,必须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在中央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了“强化政府职责”“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原则,为此,国务院还提出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相关部门密集出台了加强公租房建设的意见。可以预见,今后几年,保障房尤其是公租房建设,将成为主攻方向。
对很多地方来说,保障房建设不仅要“足额”完成任务,还要还上之前的欠账,任务艰巨。因此,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必须有明确的标准、硬性的约束。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只有纠正还不够,还需要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增强政策执行力上多下工夫,更需要严肃问责行动。否则,没被发现啥事没有,被发现也大不了只是“及时纠正”,风险几乎为零,还有谁愿意卖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