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房价过高”基本成为国民共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指出,“快速城镇化阶段,大量居民需要改善住房条件,以及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的住房制度发展,不能走高房价、高泡沫、高耗能、大户型的道路,应该以满足居民自住为主要目标。”(10月21日《人民日报》)
这是住建部从国情角度对高房价进行公开表态。的确,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住房制度,要任务是保障公民居住权益———即以满足自住为目标。而要保障公民住房权益,一方面是提供充足的保障房,一方面是合理的房价。不久前,国土部负责人也有类似观点,指出房地产业要以保民生为要目标。
然而,现实无情地揭示了房地产业远远偏离了国情:高房价与泡沫众人皆知;无论是大拆大建还是大量空置房,都说明了房地产业目前是耗能大户;至于大户型这个问题是否严重,别墅禁令的无效与“90/70”政策的名存实亡,已经足以说明一切。
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走高房价道路,而我们偏偏走在这条路上。显然是住房制度出了问题。1998年房改有两个特点,一是彻底取消福利分房,二是用经济适用房保障绝大多数人住房。但回望这十多年的房改道路,不但福利分房没有取消干净,而且住房保障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可见,住房制度发展一路扭曲。
住房制度发展的结果是“不可承受之重”的高房价。在宏观层面,把房地产当成GDP的推手、经济支柱产业;对地方政府而言,房地产就是“摇钱树”;在开发商眼里,房地产变成了赚钱机器;在投机者看来,住房更是投资瑰宝。楼市有这么多强势的推手,云集了大量的社会资金,房价岂有不高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