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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谁该为房价降价埋单?

时间:2011-10-27 08:59:41      字号:T|T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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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楼市调控政策实施以来,一线城市房价终于开始出现下跌。然而,近日,上海多处楼盘大幅下调房价,竟引发已购房老业主的极度不满,砸了售楼部,并要求开发商赔偿。公众不是一直认为,房价太高,期望通过调控政...
  楼市调控政策实施以来,一线城市房价终于开始出现下跌。然而,近日,上海多处楼盘大幅下调房价,竟引发已购房老业主的极度不满,砸了售楼部,并要求开发商赔偿。公众不是一直认为,房价太高,期望通过调控政策使房价回归理性?但降价所带来的反应也使得降价风波陷入了尴尬境地。到底谁该为降价埋单?

  昆明房价虽然暂时还扛得住,但似乎降价已成全国楼市大势所趋。届时,昆明购房者会怎么办?昆明开发商会不会挨砸?

  事发缘由

  楼盘降价引发老业主矛盾


  近日,上海多处楼盘大幅下调房价,其中,不乏绿地、中海、华润等超大型房企,降价幅度更扩大至20%~40%;而中型房企与代理机构密谈整体出售项目,价格为目前市场售价的七成左右……如此超预期的快速降价引发了已购房的老业主极度不满,10月22日,上海嘉定“龙湖郦城”售楼处集聚众多老业主,砸损楼盘售楼处招牌;10月23日,中海御景熙岸售楼处,众多老业主也纷纷聚集表示抗议,售楼处内部一片狼藉;而绿地嘉定秋霞坊等楼盘也出现了业主纠纷……

  观点交锋

  这是房产商的“价格欺诈”

  对于开发商大幅降价,老业主都纷纷表示不满,他们称,同一套房子,此前他们购房的总价在200万元左右,而近期售楼处群发的促销广告短信显示,类似房源的总价已变成了132万元起,与前期房源的差价达60万~70万元。“这相当于购房付,这样莫名其妙地蒸发掉,我们的损失算谁的?”一位年轻业主情绪激动地说。部分业主还声称开发商的降价行为系“价格欺诈”,“平白无故受了损失,不找开发商找谁?”

  房子升值了你会补差价吗

  风之铃地产咨询公司房地产研究中心经理杨皎认为,在楼市调控政策的影响下,楼盘面临成交量大幅下降,资金回笼难等状况,降价也是开发商的无奈之举。但已购房者因心理因素,能接受低价买高价卖赚取中间差价获利,可反之就不能承担风险。试想下,如果是低价买了,后期升值,开发商不可能让已购房者补差价。同时,她也认为,该事件也说明楼市确实存在问题,降价幅度较大,从侧面反映了一线城市楼市泡沫较大。

  专家建议

  购房者

  应理性看待房价

  很多人把买房当做一种投资,因为房价一直处于上涨,也让投资者认为投资房子很好赚,且房价只涨不跌。但事实上,房子本身只是一种商品,它主要的功能是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因此,它和其他任何商品一样,应遵循市场规律,不可能永远只涨不跌。

  律师说法

  ●已购房者要求降价补偿并没有法律依据,开发商也没有法定义务对购房者资产缩水进行补偿。

  云南真宇律师事务所冀蓓红律师认为,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来看,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一致达成买卖合同,完全是意思自治、平等协商的市场行为。商品房价格的涨跌受到市场价格规律的调节,购房者在购买时,应当考虑房子价格出现下跌的风险。因此,对于已经依法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只有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对方才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开发商在履行合同时无违约行为,购房者要求降价补偿无法律依据。

  ●开发商作为市场主体,完全具有自主经营权。楼盘调价,应当说是开发商自主决策的行为。

  购房者能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吗?冀蓓红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因此,判断房价是否公平的时间点应当是房屋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当时,而不能因为签订合同后开发商调价而认定“显失公平”。由此,冀蓓红律师表示,综上,已购房者要求开发商因降价而补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责任编辑:sysmanager】 Tags: 观察 房价 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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