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工程突破城市发展的瓶颈
倒闭的企业,破损的墙皮,随处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坑洼不平的道路,偌大的小区见不到绿色,阴暗潮湿的房间……这就是目前中心城棚户区生活现状,他们似乎生活在灰蒙蒙的世界里,改善住房条件不仅是他们的生活需要,更是城市发展必须突破的一大瓶颈。
2009年,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要彻底改变棚户区居民生活现状,帮助他们走出住房困难的困境,打开城市发展的后一块屏障,当年,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工程被列入10件便民实事之一。
据了解,中心城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工程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列为年度便民事实之一,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该小区位于大渡河路以南、华山路以东、锦华西区二期西侧。小区规划用地面积6.63公顷,规划总户数 672户,总建筑面积6.4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6.33万平方米,公建0.11万平方米。该小区共分两期工程建设,其中一期工程5幢住宅楼、170套住房于2009年9月27日开工,现正在进行装修装饰施工;二期工程16栋住宅楼、502套住房于2010年4月29日正式开工,已完成主体工程验收,现正在进行装修装饰施工。
为了让老百姓住得放心,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确保建设项目依法实施,阳光操作。严把施工质量关,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实现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并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特别对项目落实、工程质量、进度、回迁安置等工作进行重点督查,确保让百姓住上“放心房”,真正把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好。
公共租赁住房努力破解城镇“夹心层”住房难题
近年来随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不断深入,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逐步解决。但是,“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却日益突出。
“夹心层”包括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大学毕业生等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他们既不符合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又缺乏通过市场购买住房的能力。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是不断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体系的紧迫要求。
今后几年,将千方百计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为更多的“夹心层”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未雨绸缪。
按照省里年初提出的“设区城市今年年内要全部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试点”的工作要求,我市正在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和建设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其他群体的阶段性基本住房需求。拟利用市直二期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小区内已列入用地计划的1.08公顷未利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0套,套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除此以外,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政府统一组织集中建设或在普通商品住房、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方式,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建设,向政府审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对象出租;开发区、产业园区组织建设集体宿舍、职工公寓或成套住房,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出租。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在县区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基本形成运作规范、管理有序的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体系。
心系百姓、情注民生。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者将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道路上大步前行,用智慧和汗水不断筑就“广厦千万间”,不断谱写“居者俱欢颜”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