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张女士拨打本社房地产编辑部热线,咨询购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就张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为记者详细讲解了“商转公”业务中“贷款条件”、“贷款额度”、“所需材料”等问题。
在“贷款条件”方面,市民需满足三个条件: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或工作地购买自住住房时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住房贷款未结清,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商转公”申请人必须为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
在“贷款额度”方面,商转公可贷额度按现行规定计算,不得超过拟归还的商业住房贷款本金。其中,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两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高贷款额度50万元。
市民选择房产抵押担保方式,抵押物需评估的,按规定评估。商转公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申请人承担。
具体办理申请业务时,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须在30日内办结提前还款手续,逾期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公积金中心收到商业住房贷款提前还款证明后,将贷款审批资料转交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一般流程为“职工申请”、“中心审批”、“职工还款”和“银行放款”四部分。
此外,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时,将停止商转公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