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3·15期间的活动安排,并发布了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2017年十大消费侵权典型案例、十大消费投诉调处典型案例及五大消费投诉热点。
综合分析2017年我市消费投诉呈现出的五大热点,主要集中在家用汽车、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网络购物和老年消费领域。去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十大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涉及空调维修、汽车爆漆、健身卡等。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十大消费者投诉:
典型案例案例1 商家售卖串货空
消费者2017年8月在河口区某家电商城买了一台空调,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厂家以没有条形码为由拒绝保修。经河口区消协调查,河口区“某家电商城”的格力空调是未通过厂家规定渠道购进的“串货”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家电商场老板承诺给消费者退货并赔礼道歉。
案例2 手机没修好,退还修理
2017年5月,消费者于某从仙河市场某手机维修站维修vivo手机,花费380元,拿到手机的第二天却发现手机不能用了。维修人员却推脱不予处理,之后不再承认是他维修造成的。经河口区仙河消协分会处理,双方终达成一致:被投诉人退还维修费380元。
案例3 电动汽车爆漆 协调为消费者维修
某先生2016年在某车行购买了价值3.6万元的某品牌电动汽车,2017年10月发现汽车后保险杠爆漆严重,向商家反映不给处理,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商家认为爆漆是由于消费者保养不当造成,消费者不认同。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经工作人员反复调解,商家同意为消费者进行维修。
案例4“三包”期内汽车烧机油
消费者刘女士在某汽车4S店购买某汽车,在“三包”期内出现烧机油现象,4S店多次维修检测无果,提出更换或退车,4S店却表示只能更换某配件。接到投诉后,市消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查证,刘女士所诉基本属实,4S店给予认可。终双方作出相互让步,由4S店更换发动机、保修三年,并赠送二次保养,消费者对该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案例5 因工作调动,健身卡办退费
2017年8月,消费者先生在某健身俱乐部办理了价值3000元的健身卡,因工作调动到外地工作,要求退回健身卡余款2800元,被经营者拒绝。消费者协会对健身俱乐部调查发现,双方并未对先生的退款情况进行约定,按照《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条预付卡有关规定,商家终退还先生的预付卡余款。
案例6 消费者不知情 游泳卡给予延期
2017年7月,赵先生投诉,他在某运动中心购买了一张游泳次卡,买的时候工作人员没有说该卡的有效期限,近消费时才知道是一年有效期。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赵先生在购买游泳卡时曾签过一个协议,协议中注明有效期是一年,所签协议运动中心有存档。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经与双方进行协商,商家将此游泳卡使用期限延长3个月,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7 店关了,充值卡余额怎么办?
消费者在北一路一家蛋糕店办理了一张充值卡,还没消费完,店铺就倒闭了,消费者无法联系到店主。
东营区消协工作人员时间联系到了店主,该店主表示,他在店铺关闭前曾经发出了闭店通告,现在人在外地无法退还。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26条,工作人员多次向商家讲解法律法规知识,终该店负责人同意给消费者退还卡内余额。
案例8 汽车维修以旧充新 监管人员助维权
先生的车辆出事故后,把车送到4S店维修,提车时发现修车换的零件好多是旧的,向4S店反映一直没得到解决。
东营区消协工作人员联系到4S店售后经理,售后经理承认维修时使用了旧配件,但表示是维修人员的责任。先生要求按照维修总费用8600元进行偿还。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4S店同意将旧配件换成新配件,补偿诉求人误工费及路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