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认为,只要家具严格按照国标做、没质量问题就行了,但陕西一则案例出来后,我们赶紧自查,结果出了一身冷汗。”商都路一家大型家居卖场有关负责人高皓称,该卖场内近八成的儿童家具未贴安全警示标识,也属于不合格的范围。
国标规定:儿童家具应标示安全警示语
高皓称,看到这则消息,他们倍感震惊。他们以前只是严格要求质量标准,看检测报告,而忽视了安全警示。
“我们立即组织各品牌学习相关规定。”高皓称,根据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07-2011)规定,儿童家具在使用说明中必须标识适用年龄段和安全警示语。其中,应标明即“3~6岁”、“3岁及以下”或“7岁及以上”;有安装需要的产品要求标注“注意!只允许成人安装,儿童勿近”;有折叠或调整装置的应标识“警告!小心夹伤”;有升降气动杆的转椅应标识“危险!请勿频繁升降玩耍”,以及“小心夹伤”、“在家长指导下攀爬”等“警示”内容。
高皓说,该卖场随后要求各个品牌认真学习相关标准,并依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
思考:为啥小小警示标识难到位
高皓称,他在组织本卖场进行自查的同时,也对同行进行观察,结果发现卖场内大多数儿童家具品牌没有警示标识。
自2012年8月1日起至今,《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28007-2011)已施行3年多时间,悬挂标识又不像降低有害物质含量那样有超高的技术难度,为何却出现这种状况呢?
“厂商的意识不到位是一关。”高皓先来了一番自我批评,他说,如果卖场方面有严格的标准意识,坚决不让没有警示标识的产品进入卖场,这种情况就可以杜绝。对于厂家为啥没有按标准进行标注,他们也进行了调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认为只要质检合格,不存在质量问题,不引起消费者投诉,就行了;二是部分品牌认为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影响美观、影响产品的展示效果;三是部分品牌担心贴上“警告”等字眼,会让顾客觉得家具有安全隐患。
提醒:市民的不闻不问也是重要因素
采访发现,除了厂家、商家的因素,市民的不闻不问也是新国标施行三年,警示标识没有到位的一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