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境外机构方面,文件也同样增设了查验资质环节。包括有关部门出具的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境外机构所购房屋是实际办公所需的书面承诺。
报道援引接近外管局人士的话称,该文件主要针对目前大量热钱流入内地楼市,扰乱了现有购房秩序的现象而出台,从源头卡住热钱进入内地的利益诉求。
“开发环节热钱更需关注”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跨国资金流动受限,境外人士在内地大量购房的现象并不十分普遍,倒是一些外资机构短期内购入大批住宅楼作为投资的现象比较普遍。此次《通知》关于“境外机构不能购买住宅房屋”的规定,显然是针对性举措,将直接对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房价形成冲击,尤其是对珠三角地区的影响大,“部分香港人以注册公司名义,往往一买就是三四十套,深圳的房价在一定程度上是被上述资金所推高的。”
关于热钱对当地楼市的困扰,香港在10月中也发布过一项“限外”新规,矛头直指内地投资客。按照规定,香港政府暂时将房地产从投资移民计划的投资产类别中剔除,并将投资金额上限由650万港元大幅提升到1000万港元。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表示,楼市“限外令”是限购政策的一个延伸。
同策研究咨询部主任夏宇表示,热钱流入并不仅限于持有环节,事实上购买住宅楼的做法对于外资机构而言,租售回报率低、决策时间过长,购买整栋楼对其吸引力并不大。相反,不少外资机构热衷于对开发环节的介入,比如贷款、收购项目股份等等,如果热钱真要选择流入,这些方式才是其更热衷的。
“储备政策还有不少”
除了“限外令”,楼市调控的储备政策还有不少,比如商品房预售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