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三五”规划完成的后阶段,房地产税再次成为下一个五年的税改工作重点。不过,有知情人士透露,当前,关于房地产税具体征收的几方意见争论非常激烈。“此前,房地产税的推进工作迟迟没有公布进展,主要是由于几个参与部门对于征收的几个基本要素难以统一意见。”
地方政府动力不足
据华夏时报报道,早在今年8月初,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也意味着,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目前,房地产税的征收思路已经基本明确,在这一基础上,相关部门也已形成了初步草案,但征收的具体执行方案还需调整。”10月16日,一位接近房地产税制定工作的知情人士表示,但至于具体的征税标准及何时开征目前仍没有时间表。
“此前,房地产税的推进工作迟迟没有公布进展,主要是由于几个参与部门对于征收的几个基本要素难以统一意见。”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关于房地产税具体征收的几方意见争论非常激烈。
按照中央对房地产税有关工作的部署,房地产税征收方案的拟定主要由财政部与住建部联合负责,而在国土部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后,房地产税的征收方案也参考了目前不动产登记工作在执行中形成的意见。同时,由于房地产税征收需走立法程序,因此全国人大也从前期方案制定阶段,就开始介入房地产税立法的有关工作。
“时间表的问题现在很难讲,按照相关部门向中央汇报的进度来看,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及房地产税立法通过这两项基础工作大约会在2018-2020年完成,但就目前的推进情况来看,预计这个时点还会再延后2-3年。”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而在征收思路上,据了解,房地产税以面积为单位的征收方案已经基本获得通过,在这一基础思路确定之后,后续具体执行层面的细节将更易解决。
东部某省一位财税系统内部人士也证实了这一说法,“按照征税原则,在起征点的设置上,以面积计算起征点比按套数征收更容易计算,也更显公平合理。”同时,按面积征收,对“免征”部分的计算也更加清晰,即个人或家庭在“免征面积”以内的住房,则可不缴纳房地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