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东营资讯

东营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用电3月1日起将执行新规

时间:2023-02-07 11:28:13      字号:T|T 来源:东营日报
姓 名: *    性 别: 男   
电 话: *     备 注:
核心提示: 按照政策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东营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用电将执行新价格政策规定...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省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政策进行明确。按照政策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东营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用电将执行新价格政策规定。

  按照规定,在充电费用方面,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向电动自行车用户收取充电费用,具体标准由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经营成本等情况自主确定。用电价格方面,在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类别中合表用户电价(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555元);在非电网供电主体供电的居民住宅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充(换)电设施的,非电网供电主体与电网企业的结算价格执行接网电压等级对应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另外,居民住宅小区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的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可自愿申请分时电价政策。具体时段划分、电价标准参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158号)“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执行。

  该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促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请广大市民知悉!

【责任编辑:】 Tags: 东营市 居民住宅小区 电动自行车用电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的“资讯”所有资料及图表仅供参考使用,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刊载这些文档不视为此楼盘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达到可以销售的标准,且不构成对任何楼盘的购买的邀约或意图。参阅本网站上所刊的文档的人士,应被视为已确认得悉上述立场。购房者依据本网站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图表进行房屋交易做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资料及图表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忽。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所有信息以开发商提供为准!

  • 折扣优惠
  • 最新资讯
资讯

更多>>
  • 热点楼盘
  • 最新开盘
楼盘

楼盘名称 开盘价 位置 开盘时间
广饶齐宸府 7200 广饶县 06-26
胜利名麓南区 8700 新区 11-30
海通碧仙湖畔 9900 东城 11-30
海通学府壹号 10000 东城 05-09
东营碧桂园翘楚棠 一房一价 垦利区 11-06
凯泽壹号院 2980000 广饶县 11-14
海通御墅蓝湾︱洋 8000 东城 11-26
鑫都国子甲第 9300 新区 12-25
凌上新街坊 11000 东城 11-30
万达蘭园 8300 东城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