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济业来说,从大到小其实都需要一些社会法的支持按、约束这些的,以大来说的话,究竟房地产经济业经营的范围是什么样的范围,它的且的注册门槛是什么样的门槛都需要一个明确的规范。另外在跟消费者权利息息相关的从业人员究竟是持证上岗的制度,还是像我们过去一样,并不要求每一个人持证上岗,但是要求注册企业的时候需要一定程度的这些证照,这些证照我们知道现在这些行业有所谓国家级经纪人职业证照,也有所为经纪人协理证照,购房人或者售房人,他的哪一个服务环节需要职业经纪人签字、服务的,哪些服务环节是经纪人协理就可以做的,这些都需要明确。更重要的是如果不依照这个办法,有违反这个办法相关规定的,怎么办呢?因为我们现行管理的难点就是,他只能管理这些备案的,就是些乖乖备案的受政府的管辖,但是不备案的黑中介,政府管辖面是有很大的难度的,所以在这方面我们也希望管理办法出来之后,能够对违法经营的有一个明确的罚则。
不过人人都说好,人人也都说还不够。比如有些购房者为了少上税,合同上的价款比实际成交价低了很多。这种所谓“阴阳合同”不仅是偷税行为,还导致了很多地区二手房成交价统计上出现误差,严重干扰了政策制定依据的真实性。对于这个问题,链家地产副总裁林倩就认为需要多部门合力解决,仅凭住建部的管理办法可能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