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由于工程质量不过关,我拒绝收房。这几个月我跑装修公司、工商局、法院,耽误了不少工作,因此,我要求装修公司赔偿我的误工费和路费。另外,我一直在外租房住,这部分损失是不是也都应该由装修公司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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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赔付的损失只能是由于合同无法执行而带来的直接损失。”仕平表示,业主提到的误工费、交通费只能算作此事件的间接损失,不能算在赔偿之列。而房租则可算为直接损失。不过,这里也要讲究合理的原则。因为,当事双方都有避免损失继续扩大的义务。也就是说,事件发生后,业主方不能放任不管,让租房的时间无限期延长。另外,租住的房屋条件也要合理。“装修公司延期交房,您出去租住一个别墅,这样产生的房租赔偿后可能就很难被全部支持。”
案例3
处理完装修纠纷后,我家留下的半拉子工程肯定还要有人接手完成。但是我打听了一下,其他装饰公司接这样的活都要坐地涨价15%以上,这部分损失是不是也应由装饰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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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平表示,这个问题存在一定争议。因为留下的工程其实可以由原来的装修公司继续履约完成,无需再花高价。但是,若业主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公司确实不适合继续施工,并且在原装修要求不变的情况下与同等水平的其他装修公司签订一份合同,说明确实工费有大幅增加,也许法庭会支持业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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