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戎三村和奉化居敬小区发生倒楼事件后,房屋安全牵动着很多市民的神经。隔离邻居“野蛮装修”如何维权?哪些房子可以做安全鉴定?明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规定:房屋装修时,包括在房屋顶面上擅自加层建房搭棚等在内的7种野蛮装修行为将被明令禁止,违者高将被处5万元罚款。值得一提
的是,下月起,市民在自家房屋装修前,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如果未在房屋装修前备案,将被责令限期备案,逾
期仍未备案的将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
关键词1
房屋装修前须备案
否则可能要“吃罚单”
《条例》规定,装修工程款总价在30万元以上且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房屋装修,开工前应当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装修工程款低于30
万元或者装修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则需要进行备案。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房
屋权属证明,备案人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房屋装修项目及其设计、施工方案或者说明。如果是委托装修,还需要提供其他附属材料。
这里需明确一个概念:所谓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是指房屋属个人或者单位所有的,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为国家直管或者单位自管
公房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当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房屋权属不清时,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房屋实际使用人可作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非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进行房屋装修备案的,还应当提供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同意书。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委托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实施装修的,还应当提供房屋装修合同。
考虑到便民,各县(市、区)住建局会在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居委会设立备案服务点,服务点提供上门服务,备案服务不得收取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人的任何费用。明年,装修备案的方式会更加多样化,比如网页备案,或者推出手机APP备案。如果没有及时备案,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将责令限期备案;逾期不备案的,对住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处2000元罚款,对非住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