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量下滑或许将成为引燃楼市拐点的导火索。若政策能够不断强化落实,一线城市量价齐跌的局面或许下月出现。
上行下效——“9·29新政”出台仅半月,新一波地方细则再次搅动中国房地产市场。新消息显示,目前上海、深圳、厦门等七城市先后出台地方楼市调控细则,除了增加保障房供应外,国家政策的“一刀切”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样本,限购、限外、限贷、限价成为各地调控的主要手段。
面对地方政策的不断加码,对市场为灵敏的二手房降价压力已迫在眉睫,房价拐点导火索一触即燃。
地方“四限令”紧跟中央
“新国十条”后,北京开限购先例,此后为众多城市效仿。“9·29新政”后,深圳、厦门、上海、宁波、福州、杭州相继出台限购令,这一看似非常规的政策,已被地方政府驾驭得轻车熟路。
记者纵向比较各地政策发现,在各种版本的“限购令”中,北京、上海、厦门、杭州的政策较为相似,其实质在于“每一户家庭可新购一套住房”,有报道将其解读为,“不管此前有多少套住房,不管是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都有且只有新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和权利。”
“限购”从非常规手段走向常规,同时,作为楼市调控通用手段的“限贷”也有了一些新意。除了各地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叫停第三套房贷款,套住房贷款一律三成起,严控消费类贷款用于购房外,日前出台的上海楼市调控细则规定,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而昨日,上海再次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发布《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规定改善型二套房付需五成,贷款高限额降至40万元,非改善型二套房及三套房公积金停贷。有分析认为,上海这一地方政策将同北京“限购令”一样,成为其他地方纷纷效仿的对象。
在“限购”、“限贷”基础上,宁波、深圳与福州等地则添加了限制外地户口持有人购买住房的“限外”条件,其核心基本贯彻了国家政策,既对无法提供在该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暂停购房资格。
与此同时,另一非常规手段——“限价”也不时见诸报端。据媒体报道,上海楼盘将开始“限价”,新盘售价只能降不能涨。此前,上海市也曾出台“通知”规定,“各区(县)房管部门要强化对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和变动幅度的指导和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销售价格超出已备案销售方案范围的,应当再次报所在区(县)房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