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8月,国务院派往各地的督查组陆续展开工作。据了解,目前督查组已经对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市场状况,进行了现场了解和收集。
业界人士分析,由于调控目标与地方政府利益不一致,本轮调控中屡屡有地方政府试图放松限购,试探中央的政策底线。据媒体报道,浙江省义乌市“限购令”自去年年底到期后就再也没有延续,出现了长达7个月的政策真空期,相关部门模糊不清的解释也难以打消公众的质疑。此次督查不仅应摸清房地产市场回暖的真实状况,作为制定后续调控政策的依据之一,还应借此契机构建起调控的巡查和问责机制,确保楼市调控取得预期效果。
有观点认为,这轮调控之所以没有陷入屡调屡涨的怪圈,关键在于抓住了产生房价泡沫的始作俑者,对不合理需求进行了严厉打击和限制。由于目前市场仍缺乏房产税等抑制投资、投机的内在机制,要调控效果不会功亏一篑,还必须依赖限购、限贷等“看得见的手”。地方政府作为实际执行者,他们的积极性和态度直接决定着调控效果。在地方政府始终有着松绑调控的冲动下,如果不能对执行政策不力、房价反弹过快的地区建立起问责制度,那么调控效果必然会大打折扣,或许这也是为何调控已超过两年,但是大多数城市房价回调仍不明显,甚至又有反弹苗头的原因。
尤其是,当调控触及地方政府的自身利益时,更加凸显出问责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迫于土地财政以及地区经济增速下滑的压力,地方政府打政策“擦边球”、“暗度陈仓”、“曲线救市”的小动作层出不穷,表明调控在迈入深水区后阻力不断加大。而且,在中央为应对经济下滑,强调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后,许多地方政府又重走老路,把房地产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如果地方政府既没有主动调控的动力,又缺乏问责压力,那么很可能会在政策执行上消极怠工,在市场监测和违规检查上难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出现义乌市限购令这样的漏网之鱼。
就各地的反响来看,虽然督查还没有结束,但是效果却已立竿见影。义乌市住建局于近日召集开发商开会,宣布“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放松”。上海市又发布通知,表示下半年开展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对违法违规放松限购加大查处力度。事实上,早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已指出有关部门要加快完善房地产调控的巡查、考评、约谈和问责制度。7月份温家宝总理在江苏常州调研时强调,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显然,建立起巡查、问责制度,也应是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前被称为“史上为严厉”的调控面临着巨大挑战。中国指数研究院公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环比6月上涨0.33%,其中70个城市环比上涨,只有30个城市环比下跌。不仅房价出现了反弹迹象,北京、广州等地“地”又重现市场,购房者对于房价继续回调的预期开始逆转。而地方政府屡屡放松限购的试探,又让购房者对地方政府的态度产生了迷惑。
可以说,房地产调控又一次走到了十字路口。在各类信息充斥市场,购房者预期极为混沌之际,社会各界不仅对此次督查给予了高度关注,还寄予了厚望。在这种形势下,督查的力度和效果,反映出政府对于调控的决心。因此,此次督查既要督促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等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还要触及实质性问题,对于落实政策不到位、执行不力的要进行问责和督促整改,对于放松限购、暗中托市的问责和督办决不能手软。另外,对于督查的结果还需及时公布,让公众知情,及时稳定市场预期。
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决定着调控政策的实际效果。而只有严格的考核和问责制度,才能约束地方政府不打折扣地执行各项政策。长远来看,单靠行政高压难以实现对楼市的持续调控,必须建立起有效的市场自我调整机制,也就是要推进房产税改革,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让市场信息更加透明,让市场因素在抑制投资、投机中发挥主力作用。如此不但能调控顺利执行,楼市走上稳健理性发展的轨道,同时能够降低调控的行政成本,消除房价反弹的内在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