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物业费就不收你的水费
变相捆绑“潜规则”仍多见
对于意见稿中“专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管理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的规定,东营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东营目前执行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中已经有相同规定,不过再具体执行中确有“特殊情况”存在。
据介绍,物业加收费用的“特殊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老旧小区的电费收取,“东营不少老旧小区存在电路老化问题,导致用电损耗,这样的小区的电费往往要高一些,而高的这部分费用主要是支付损耗电量的费用。”
另一种情况是高层住户的水价,“对高层住户的供水往往需要物业进行二次加压,这部分费用往往会分摊到高层住户的水费中。”该工作人员说,东营市新的水价方案将于2016年公布并执行,新的水价方案对二次加压等问题都有规定,在新方案执行后,高层住户多交水费的情况将逐步消失。
此外,记者调查发现,虽然物业公司都宣称不再用水电气暖费用捆绑物业费,但是一些物业也在用另外一种方式捆绑,例如某小区代收水费,如果业主不交物业费则物业也不收该业主的水费。还有城区某高层小区,则是电梯费与物业管理费捆绑,不缴纳物业费则不能使用电梯,类似这种变相的物业费捆绑,让不少业主叫苦不迭。山东省物业管理办法新规施行后,不少居民希望能通过新规规避这些物业费捆绑“潜规则”。
除以上内容外,意见稿还提出,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标准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适当减免;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可以预收,但预收时间不得超过半年等。
0546房产网(东营房产网):山东省新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东营市也会出台相关细则,对物业收费问题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