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进去就退不出来。”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顾云昌 如此评价目前的保障房退出现状。他说,美国、香港等地都有类似的现象。凡是申请成功者住进保障房后都拒绝搬出来。
其实,在2009年12月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该部工作会议上就曾要求说,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一个新任务,是研究、制定、规范保障房退出机制。不过,这个“扭曲”的瓶颈一直无法打破。因收入增加或家境变化而退出保障房的人几乎不存在。政府由此所形成的负担越来越重。而由于无法退出,一些本该享受保障房政策的群众便失去保障权利,致使不合理的居住者持续占用社会资源。
2010年,审计署公布了19个城市2007—2009年廉租房建设情况的公告。厦门等6个城市不同程度存在廉租房保障对象退出难的问题。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拒绝到期退出廉租房。
显而易见的预测已毋庸置评,再不加紧研究退出机制,未来5年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必定会加剧“只进不出”的难题。
顾云昌认为,即便是每年审查居住者的情况,发现情况也很难强制居住者退出所居住房。
由于退出机制的不确立,造成了原本拥有积极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机构亦对参与建设保持“谨慎”。
大约一周前,曾开发包括北京回龙观、通惠家园在内的大型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开股份(600376.SH)董秘怡对参建保障房置评说,退出机制明确的保障房如经适房、两限房以及政府回购的公租房,虽然净利润率不高,但周转快,开会积极参与。
“但作为上市公司,时时面临公司利润与增长的市场压力,对于参与退出机制不明确的保障房建设,公司将持谨慎态度。”怡说。
顾云昌认为,目前我国研究保障房退出机制可以参照美国、新加坡等先进理念。
“可以推广上海的共有产权 机制。”他说,让住居者和政府各拥有一定比例的产权。如果居住者要出售所居经济适用房则要按照其个人与政府所持产权比例的不同分解销售收入。此外,也有地区并没有建设各种类的保障房,只是由政府向相关低收入群体提供租房和购房补贴,等到居住者条件超过中低收入,政府停止补贴,也不失为一个良性循环的途径。